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医院、医院的预算批复为预算编制的2.94倍,县财*局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加强部门预算的审核把关。”12月12日,在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收支审计查出问题跟踪调研和整改督办会上,崇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以上督办意见。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财*局、县委*校、医院等17个被审计单位查出的86个问题、涉及整改资金7.99亿元,逐一跟踪督促、逐一整改销号。在督促整改落实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和完善报告、督办、问责三项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应改尽改,真改实改。
完善审计查出问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形成多部门联动监督工作格局。县人大常委会下发了相关督办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间、主体、形式和内容,形成了人大监督、审计部门主导、被审计单位落实的联动监督格局。
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制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督促被审计部门严格执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明确审计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每年12月底,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上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后,以无记名电子票决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以满意率触动整改率。
完善审计查出问题追责问责机制,强化测评结果运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报送县委、县*府,推动测评结果与被审计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挂钩。加强审计部门发现问题与纪委监委问责的有效衔接,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处理。
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以审计监督为抓手,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切入点,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常委会开展经济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财*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方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