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力积电董事长*崇仁在谈及中国台湾通过《产业创新条例》修正草案时表示,相关部门补贴不仅应该鼓励台积电,还应该鼓励希望加快其增长战略的小型同行。
据台媒电子时报报道,*崇仁认为最需要补贴的公司是中小企业,《产业创新条例》对台积电等科技巨头影响不大,税收优惠应扩大到较小的公司。
“中国台湾的优势之一是中小企业可以不断涌现,并成为全球供应链的一部分。每5到10年就会出现新公司,这些公司现在可能很小而且微不足道,但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它们的增长有机会呈指数级增长。”*崇仁说道。
据悉,中国台湾地区立法院会于1月7日三读通过台版芯片法案,也就是《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2、第72条修正草案,均照台行*院版本,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厂商,研发费用的25%及购置先进制程的全新机器等支出的5%,皆可抵减当年度营所税,施行期间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此前*崇仁便指出,条例中先进制程、前瞻研发等字眼若带有针对性,不公平也不合理,若不能对半导体企业一视同仁将反对到底。
*崇仁还表示,中国台湾半导体产业不是只有台积电,不能只为了奖励台积电等少数公司,而不是对半导体厂一视同仁,这样“太不公平也不合理”,他强调,如果无法对厂商提出一体适用的奖励,将以半导体产业协会常务理事之名,串连其他理事反对到底。
(校对/王云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