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鄂州市、十堰市,河南驻马店等地已取消了疫苗强制*策,也有多地陆续取消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不予学生入校等规定。这对疫苗接种工作来说,其实也是认识上的提升,工作方法的进一步改进。
有不完全统计,7月,包括江西抚州崇仁县、浙江宁波宁海县等很多地方,都发布了类似“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疫苗的人员进入超市、医院、学校等重点公共场所”的通告。为了建立免疫屏障、实现群体免疫,虽然中央多次强调依法依规进行,但个别地方却急于求成。疫苗接种证明俨然成为每个人必备的“通行证”。
取消强制接种疫苗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上,目前来说新冠疫苗不属于免疫规划疫苗,而只是二类疫苗。法律上来说,居民也并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义务。国家在接种新冠疫苗问题上,也一直遵循着“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而在今年4月和7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等都曾表示疫苗接种工作中不可“一刀切”,要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取消强制接种疫苗,是完全符合原则的。
而要注意的是,取消强制并不意味着疫苗接种工作的停滞,只是取缔强制手段,重要程度并未因此影响。专家说:“接种疫苗像筑水库大坝一样,接种率高了,大坝就高了,水漫的可能性就小了。”因此,推进疫苗接种,是我们筑牢防疫屏障的关键。目前我们仍然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阶段,所以必须牢牢坚守现行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防控措施,个人也要保持良好的防护意识,积极配合疫苗接种。
拒绝“强制”可以“强势”,疫苗接种工作要持续发力。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指出:“我国要实现群体免疫,接种人数至少需要达到约10亿人。”我国人口总数14亿多,70-80%的群体免疫要求对于各地的管控能力也是考验,疫苗接种的推进力度只能强不能弱。按照国家的*策,疫苗接种自愿的大原则不能变,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多一些宣传科普,充分利用多种方式“柔中有刚”地因势利导,保障好个人的生命健康。对于每一个普通居民来说,要深刻认识到病*的强大威力,意识到当前的严峻形势,积极主动配合疫苗接种,让“强势”接种成为大趋势。
只有把取消强制接种疫苗的*策落到实处,把科学引导的工作做到细处,到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大家积极“一起苗苗苗”。
作者: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