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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下午3:30,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丽阳镇古田村古田小学。这所仅有一个班级、两名学生的学校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老师”——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干警于梦鑫。
“小悦是我孙女,今年9岁,因为儿子儿媳长期在外打工,所以就一直跟着我。”古田小学校长徐洪鹰说,另一名学生小芝,今年7岁,家就住在学校旁边,是村里的低保户。现在村里家庭条件稍微好一点的,都把孩子送到镇上的中心小学去了,所以学校现在只有这两名孩子就读。
一张讲台、两张课桌,偌大的教室里,小悦和小芝端正就坐。孩子们渴求知识的眼神,深深感染着于梦鑫。两名小学生认真听着于梦鑫带来的安全教育课——《爱护我们的身体》。
“有了健康的身体,我们能做什么呢?”于梦鑫问。
“我可以帮爷爷做家务!”小悦说。
“我可以帮妈妈洗衣服!”小芝回答。
孩子们的懂事,让于梦鑫倍感欣慰。
“我们将努力给偏远山村的孩子多一份关爱,将法律知识传递给每一位山村孩子,一个都不能少!”于梦鑫对记者说。
江西作为农业大省,劳务输出量大。据统计,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2万余人、困境儿童6万余人、乡村学校余所。乡村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更为迫切,但他们所享有的法治资源却很匮乏。
为更好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江西省检察院年对教职员工性侵在校学生案件进行调研,发现案件多发生在乡村学校,那里基础设施较薄弱,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足,乡村学校学生更容易成为性侵受害人。
为保障乡村孩子合法权益,让他们能接受更多的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去年11月,江西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向乡村学校延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将“法治副校长”向乡村学校延伸工作与脱贫攻坚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每月到乡村中小学开展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同时重点监督“一号检察建议”在偏远地区、农村学校的落实。
今年3月,江西省检察院再次联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检校协作促平安校园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院领导、未成年人检察干警全部担任乡村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今年上半年完成检察人员担任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人数上千目标,提升乡村学校法治教育覆盖面。
如今,和于梦鑫一样,全省有余名检察人员担任所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在赣鄱大地的山乡深处、偏远村庄,都活跃着他们忙碌的身影。
5月29日,在南昌市安义县石鼻联合小学,江西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邱伟为该校3年级到6年级的48名学生带来一堂法治讲座,向学生们讲解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等法律知识。
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防范性侵害?遇到性侵害时该怎么办?5月29日,抚州市崇仁县检察院*治部主任吴立峻和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助理陈水珍,来到该县桃源乡鹿甲小学,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爱护我们的身体”儿童防性侵课程,教育孩子们提高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安全。
据了解,江西省检察机关“六一”儿童期间集中开展“守护明天——法治乡村行”活动。余名检察干警和“江西检花女童保护”成员将送法到乡村,为乡村学生送上儿童节的法治“大礼包”,同时围绕校园安全重点环节,监督乡村学校更好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法治乡村行”的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