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处罚10万元!
九江市将重处违法擅自前往
湖北等重点地区接送人员车辆
2月25日上午,九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九江市日前查处的擅自前往湖北等重点地区接送人员返浔的驾驶员从2月25日起实行强制集中自费隔离。隔离结束,由公安部门对其依法依规依令严肃处理。希望广大市民对此违法行为当事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表示,对涉及到非法营运的车辆,实行最高10万元处罚,处罚金申请法院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目前的防控形势,九江市公安部门、运管部门将在离省通道、交通路口等地增设民警和运输管理人员,加强对进入湖北省车辆的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湖北省接送人员,车载返浔人员一律实行“两查一测”。
抚州发布最新通告
决定实行湖北来抚返抚人员、
车辆自报和报告奖励制度
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湖北来抚返抚人员、车辆的管理,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湖北来抚返抚人员、车辆自报和报告奖励制度,特此通告:
一、2月24日后湖北来抚返抚车主本人或同车人员主动向各属地指挥部报告,经核实确认为属地指挥部尚未掌握的人员、车辆信息,一次奖励元(只奖励第一报告人)。
二、群众发现2月24日后湖北来抚返抚人员、车辆并主动向属地指挥部报告,经核实确认为属地指挥部尚未掌握的人员、车辆信息,一次奖励元(只奖励第一报告人)。
三、辖区人员一律不得擅自驾驶车辆前往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接送人员,对未经属地县(区)指挥部批准擅自前往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四、对刻意瞒报、迟报,或者虚假自报的湖北来抚返抚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奖励由属地指挥部核发。市指挥部2月15日发布的通告仍然有效,各县(区)奖励标准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市指挥部和各县(区)指挥部联系
抚州市
临川区
东乡区
南城县
黎川县
南丰县
崇仁县
乐安县
宜*县
金溪县
资溪县
广昌县
抚州高新区
东临新区
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27日
来源: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九江发布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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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正在严查!最高罚10万!江西2市传来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