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审理了某高校学生传播淫秽物品案,被告人李某某通过个人开办的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经查,李某某,男,年4月出生,江西抚州人,就读于江西萍乡某高校。年7月,开办名为“小轩影视”的网站向公众提供免费的“电影”和“电视剧”,为增加网站浏览量,在管理和维护期间任由他人在其网站上传含淫秽信息的小视频。年4月,抚州市广新旅局核查发现该网站违规问题,立即与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成立“4.12”专案组,通过43次网站远程勘验确认传播的淫秽影视作品达部,构成犯罪。同年7月,抚州崇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9月在萍乡将李某某抓获。
来源:江西省“扫*打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