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崇仁公安
近日,县公安局郭圩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为保护生态环境展示了公安担当。
6月15日,郭圩派出所接县生态环境局1起移送案件(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经查,01年4月5日,吴某位于郭圩乡胡家村的创富养殖有限公司,在黑膜沼气池的黑膜损坏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措施修复,而是将黑膜沼气池中污水向外排放。01年4月7日晚,吴某将黑膜沼气池的排气阀打开,致使黑膜沼气中的污水未经过沼液暂存池而直接向外排放,上述行为致使周围环境受到污染,吴某系创富养殖有限公司的环保工作具体负责人,其负有主要责任。
接案后,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吴某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吴某对其未按规定违法排污的行为供认不讳。
6月17日,崇仁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吴某处以行*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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