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炉霍县司法行*队伍教育整顿,确保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炉霍县司法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炉霍县司法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向社会公布,诚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问题;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三、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四、整治律师队伍存在的*治立场不坚定、为民取向有偏差、执业办案不尽责等问题;五、整治公证和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法执业、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服务等问题;六、整治*员干警“双重信仰”的问题;
七、整治司法行*干警在反分裂斗争中当“骑墙派”“两面人”的问题;八、整治违法邀请寺庙僧侣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或用封建陈规陋习调解矛盾纠纷的问题。
九、整治炉霍县司法局所有干警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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