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安排,为有序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教资〔〕4号)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我县将于年4月8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仅限全日制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在仁寿县行*区域内的中国公民。
(二)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仁寿县行*区域内居住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仁寿县行*区域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三)驻仁寿县行*区域内部队现役*人和现役武警。
二、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二)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6月30日和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仁寿县行*区域内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范围
向仁寿县行*审批局申请的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6月20日
(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0日以后开始报名)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