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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16 11:27:00
北极星售电俱乐部:北极星电力网官方群:

建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技术应用研讨会

年8月31日-9月1日

售电公司经营与交易实务研讨会(第二期)

9月13日-15日

年电力交易员仿真训练(第三期)

9月25日-27日

陈老师齐老师


  7月20日,发改委、能源局发布报送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第一批试点须在9月底前确定项目业主,未完成的项目将不再保留试点资格!


  不时有增量配电项目合作的消息传出,还有许多增量配电试点招标信息公布,电力君整理了其中一部分,供大家参考。


  1、洛阳市洛龙高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社会资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洛龙高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社会资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高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社会资本招标项目;


  2.2招标编号:洛龙集采号


  DHLY--


  2.3投资概算:万元(不含设计的箱变、配电室及无功补偿),其中KV投资费用万元,10KV投资费用万元、配电自动化主站投资万元(含用电信息采集)。


  2.4建设内容:KV变电站1座,KV变电站7座、KV线路22回、10KV线路50回、配电自动化、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和配电通信网等;


  2.5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河以南、腾飞路(南环路)以北、丰李镇西环路以东、瀛洲路以西;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运营模式: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负责投资建设试点区域内配电基础设施及后期运营;


  2.8计划工期:9年(-年每年新建KV变电站1座;年新建KV变电站1座;-年新建KV变电站4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


  3.1.2、投标人需是河南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生效的售电公司(以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结果为准),具有电力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的优先予以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采纳)。


  3.1.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企业自、、年度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


  3.1.4、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能力,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期近一个月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万元的资金证明;


  3.1.5、根据《关于在*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15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1.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17日08时30分至年8月23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8月17日08时30分至年8月23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9月12日9时30分,网络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龙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子邮箱:dahualy

.
  年8月17日


  2、崇仁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人选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崇仁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人选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号文)和崇仁县人民*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拟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人对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崇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江西卓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崇仁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人选择


  2.2项目地点:位于江西省崇仁县境内。


  2.3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


  2.3.1关于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范围


  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试点区域范围为工业园东区内人民电器旁的X大郭段路以东开始至天台区域,南起抚吉高速,北至S省道,西起X大郭段路,东至梅湖村。具体范围为抚吉高速崇仁收费站至S省道的连接线东西各1.5公里,区域面积约20平方千米。


  2.3.2关于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建设内容及“十三五”建设时序


  2.3.2.1建设内容


  结合工业园区近、远期负荷发展进度,综合考虑崇仁工业园及周边已建电网及已列入五年电网滚动规划的电网项目情况,配电网建设内容如下:


  “根据《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建千伏六家源变电站(新增2台5万千伏安主变)及两条千伏线路,满足增量区域内企业用电需求,投产进度、10千伏侧建设标准需与其用电要求相适应。由千伏六家源变电站新建7回10千伏主干线路,及配套环网柜等设施,满足区域10千伏及以下负荷供电需要。区域内配电网所需的一、二次运行及相应的通信设施,必要的营业场所等。


  2.3.2.2建设时序


  根据以上建设内容,安排“十三五”期间的配电网项目建设时序如下:


  年:


  配合试点区域企业的入驻进度,建设两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年:


  1、配合试点区域负荷发展,投产千伏六家源变及配套千伏线路。


  2、配合配电区域内公用负荷的发展,建设两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年:


  配合试点区域企业的入驻进度,建设两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年:


  配合试点区域企业的入驻进度,建设一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以上项目的具体建设规模及技术要求详见《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根据建设规模,估算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至年投资约0.亿元。配电网规划及投资规模将根据该区域的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进行滚动修订调整。


  2.3.3项目运营内容


  中标的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区域内配电网运行和维护,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向区域内用户提供各类供电服务和有偿增值服务,包括为非市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承担区域内市场化用户委托的购售电服务,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增值业务。


  2.4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项目投资人,由招标人和中标的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供电范围。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根据园区未来用电需求和配电网建设规划,出资、建设和运营配电网,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并开展市场交易。


  2.5建设工期


  依据《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具体施工节点以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时间及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


  建设部分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部、委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运营部分要求: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注册资本达1亿元及以上,其中年底净资产不得低于2亿元。(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发电、供电、售电、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能源投资建设等业务之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中各成员须同时满足“3.1、条款”的要求,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须满足“3.1、3.2、3.3条款”的要求。


  3.4.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中牵头人及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及其全资或控股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或者与第三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交送截止及开标时间:年9月6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防办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履约保函的提交:


  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与崇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前向招标人提交8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总期限15年。招标人在收到项目公司的履约保函后方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卓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


  3、关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合作方招标标前征求意见的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将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合作方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为维护*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我中心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供应商如认为采购需求中存在不合理的、倾向性的条款,或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有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的,请于年8月19日17时前,将反馈意见(格式详见附件:反馈意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法律依据等)加盖公章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或送达我中心。


  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联系-4839


  电子邮箱:ngzfcgk

.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14日


  4、瓦房店市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园区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权项目更正公告


  各投标单位:


  年8月14日发布关于瓦房店市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园区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权项目招标公告,现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项目回报机制1.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供配电网经营,特许经营期约定30年。中选社会资本方分期建设运营配电管网。


  2.该项目可获得电量销售以及电力过网两部分收入,经初步计算特许经营期经营收入基本可以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故本项目回报机制确定为“使用者付费”方式。


  第三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


  八、项目运作方式及回报机制


  (1)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供配电网经营,特许经营期约定30年。中选社会资本方分期建设运营配电管网。


  (2)项目回报机制


  该项目可获得电量销售以及电力过网两部分收入,经初步计算特许经营期经营收入基本可以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故本项目回报机制确定为“使用者付费”方式。


  现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项目回报机制1.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供配电网经营。中选社会资本方分期建设运营配电管网。


  3.该项目可获得电量销售以及电力过网两部分收入,经初步计算特许经营期经营收入基本可以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故本项目回报机制确定为“使用者付费”方式。


  第三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八、项目运作方式及回报机制


  (1)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供配电网经营。中选社会资本方分期建设运营配电管网。


  (2)项目回报机制


  该项目可获得电量销售以及电力过网两部分收入,经初步计算特许经营期经营收入基本可以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故本项目回报机制确定为“使用者付费”方式。


  注: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人:大连蓝海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巧枝李智


  联系-


  传真:-(自动)


  电子邮箱:dl_lhzx

.
  银行及帐号:平安银行大连花园广场支行14767242003


  5.海南省第一批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评优公告(美安科技新城智能微电网项目、金鹿工业园增量配电项目、海南生态智慧新城增量配电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号),美安科技新城智能微电网项目,金鹿工业园增量配电项目,海南生态智慧新城增量配电项目纳入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并要求通过竞争化方式确定试点项目业主。按照国家公平竞争精神,根据《海南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我委就海南省第一批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进行公开评优确定项目业主。本次评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合格的投资商前来投资。本评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


  一、评优项目基本情况


  (一)美安科技新城智能微电网项目。


  美安科技新城位于海口市的西南侧,北至南海大道、西至海口市界,东至疏港公路和海口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边界,规划总面积约40.7平方公里。现开展增量配电网试点范围为:北至南海大道,南至美安四横路,西至海南西环线、美安一纵路,东至粤海大道,规划总面积为16.7平方公里。规划建设千伏线路2×7.5公里。千伏电缆线路约6公里。10千伏开闭所19座,10千伏主干电缆线路约公里。目前,试点项目已建设1座kV变电站,主变本期规模2×5万千伏安,千伏线路2×10公里,在建10千伏开闭所3座,在建10千伏主干电缆线路约10公里。


  (二)金鹿工业园增量配电项目。


  试点项目位于海口市中心组团西南部,绕城高速公路以北,距市区中心约10公里,用地紧临海榆中线,距绕城高速公路和狮子岭工业园区仅1公里,与粤海铁路南港、秀英港、美兰国际机场等交通枢纽距离均不超过20公里,对外交通联系便利。规划区用地总面积为30.66公顷(合亩)。试点项目规划新建10千伏开闭所1座,10千伏主干架空线路约8公里,10千伏主干电缆线路约1公里。


  (三)海南生态智慧新城增量配电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约6.9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东至澄迈县界,南西环货运铁路,西至海榆西线国道,北至西线高速公路。试点项目规划千伏变电站1座,容量2×6.3万千伏安,千伏线路约5公里;10千伏开闭所12座,环网柜2座,10千伏线路约41公里。


  二、评优的主要程序


  (一)公开招募市场主体阶段。年8月24日-31日,在省发改委网站上公布《试点项目业主市场化优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详见附件1)、评优公告等,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


  (二)报名阶段。拟参加优选,且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方案》编制《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申请报告、《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发改委。截止时间到年9月15日。


  (三)评优阶段。省发改委组建项目业主评优委员会在年9月18日组织开展评优,提出推荐项目业主名单。


  (四)公示阶段。根据评优结果,将推荐的项目业主名单,在省发改委网站上公示7天。


  (五)签订协议。如公示无异议,根据《海南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点项目业主与所属区域*府,或所授权部门签订配电业务服务协议。


  三、评优的方式


  (一)评优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所属区域发改部门(园区管理委员会),电力专家等组成项目业主评优委员会,进行评优。


  (二)优选评定主要内容和标准。评优按照百分制。主要对企业综合能力、项目建设目标、企业组织能力、资金(经济)能力、运营体系(能力)、保障能力等进行评价。


  四、投资商资格要求


  (详见《试点项目业主市场化优选工作方案》)


  五、其他


  (一)项目附件材料。本公告的附件可以在jnczlxz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王善立,;2.彭斌庆,。


  附件:1.试点项目业主优选方案


  2.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8月24日


  6、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特许经营项目已由*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特许经营项目


  1.2项目概况:根据批复试点项目规划,试点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炎*大道以北,双湖大道以南,滨河东路和京港澳高速以东,广惠街以西,面积约平方公里(具体以批复文件为准)。根据批复试点项目规划,承担试点区域内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融资、建设及后期运营、移交等工作。


  1.3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竞争性磋商()号


  1.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为准),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供应商需提供企业、、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供应商应提供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力系统运行、设备维护检修等能力的专业人员列表,并附上述人员的简历以及其职业资格证书;


  (4)供应商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根据《关于在*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15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5)供应商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6)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只能有其中一个主体参与投标;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报名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年8月25日至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审查资料。


  以上资料中营业执照(可不带原件)其他资料均查验原件,留胶装复印件一套。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特别提醒:本项目报名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供应商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年8月25日至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4.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


  4.3磋商文件费用每套为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府采购网》、《郑州市*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信息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朱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


  
  邮箱:jdgjzb

.
  7.陕西省韩城市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韩城市*府采购中心受韩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经*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府采购程序,对韩城市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韩城市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C-19-F


  三、采购人名称:韩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李*


  联系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韩城市*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确定韩城市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一个。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须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参加*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集中采购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年8月25日至年9月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财*局办公楼七楼*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9月19日下午15:00


  2、开标时间:年9月19日下午15:00


  3、开标地点: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财*局办公楼七楼*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博健


  联系


  韩城市*府采购中心


  年8月25日


  8.河南省新乡市现代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业主择定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乡市现代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业主择定项目


  项目编号:shzb*******


  二、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本项目配电网规划项目总面积约**.*平方公里,主要包括***kV及***kV线路规划,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将邻近电源点纳入园区,形成园区局域电网,并按实际情况改造原有的***kV连心变电站和*座***kV变电站及其线路,新建*座***kV变电站及其线路。


  *、招标范围:新乡市现代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业主择定。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标人自筹资金。


  *、建设地点:新乡市现代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报名地点: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乡市*府采购网》、《河南省*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八、招标人: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索先生联系***********


  ****年*月**日


  9.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合作方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0.江苏省宿迁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和配电网规划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和配电网规划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JSZZ[]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宿迁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和配电网规划报告编制项目。项目预算:40万元。详细服务要求见本项目采购需求部分。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参加*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同此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时间:年8月24日至年8月29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8月30日10时00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8月30日10时30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时间:年8月30日10时30分


  (二)谈判地点


  注:已进入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参与投标。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项目负责人:刘杰


  


  


  
  (电话咨询请说明找刘杰)


  11.江西省崇仁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人选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崇仁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人选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号文)和崇仁县人民*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拟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人对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崇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江西卓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崇仁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人选择


  2.2项目地点:位于江西省崇仁县境内。


  2.3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


  2.3.1关于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范围


  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试点区域范围为工业园东区内人民电器旁的X大郭段路以东开始至天台区域,南起抚吉高速,北至S省道,西起X大郭段路,东至梅湖村。具体范围为抚吉高速崇仁收费站至S省道的连接线东西各1.5公里,区域面积约20平方千米。


  2.3.2关于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建设内容及“十三五”建设时序


  2.3.2.1建设内容


  结合工业园区近、远期负荷发展进度,综合考虑崇仁工业园及周边已建电网及已列入五年电网滚动规划的电网项目情况,配电网建设内容如下:


  “根据《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建千伏六家源变电站(新增2台5万千伏安主变)及两条千伏线路,满足增量区域内企业用电需求,投产进度、10千伏侧建设标准需与其用电要求相适应。由千伏六家源变电站新建7回10千伏主干线路,及配套环网柜等设施,满足区域10千伏及以下负荷供电需要。区域内配电网所需的一、二次运行及相应的通信设施,必要的营业场所等。


  2.3.2.2建设时序


  根据以上建设内容,安排“十三五”期间的配电网项目建设时序如下:


  年:


  配合试点区域企业的入驻进度,建设两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年:


  1、配合试点区域负荷发展,投产千伏六家源变及配套千伏线路。


  2、配合配电区域内公用负荷的发展,建设两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年:


  配合试点区域企业的入驻进度,建设两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年:


  配合试点区域企业的入驻进度,建设一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以上项目的具体建设规模及技术要求详见《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根据建设规模,估算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至年投资约0.亿元。配电网规划及投资规模将根据该区域的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进行滚动修订调整。


  2.3.3项目运营内容


  中标的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区域内配电网运行和维护,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向区域内用户提供各类供电服务和有偿增值服务,包括为非市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承担区域内市场化用户委托的购售电服务,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增值业务。


  2.4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项目投资人,由招标人和中标的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供电范围。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根据园区未来用电需求和配电网建设规划,出资、建设和运营配电网,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并开展市场交易。


  2.5建设工期


  依据《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具体施工节点以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时间及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


  建设部分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部、委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运营部分要求: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注册资本达1亿元及以上,其中年底净资产不得低于2亿元。(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发电、供电、售电、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能源投资建设等业务之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中各成员须同时满足“3.1、条款”的要求,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须满足“3.1、3.2、3.3条款”的要求。


  3.4.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中牵头人及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及其全资或控股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或者与第三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交送截止及开标时间:年9月6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防办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履约保函的提交:


  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与崇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前向招标人提交8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总期限15年。招标人在收到项目公司的履约保函后方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卓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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