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年度第四批符合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已返还的企业中,针对小微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中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等要求,现将享受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附后)补贴金额:壹万零叁佰捌拾玖元陆角贰分,(.62)元。
现于公示:
公示时间:年04月06日—年04月13日。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函的方式,向县公就局反映意见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县就业创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