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4起拉汽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廖某某(男,15岁,崇仁县航埠镇人,初中辍学在家,无业)及陈某某(男,15岁,崇仁县河上镇人,初中辍学回家,无业),涉案价值3万余元。
"年2月1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家住崇仁县巴山镇永胜城小区居民黎先生报警,称其车内被盗现金余元(后经调查,实际被盗现金为元,其他现金被黎先生妻子拿走)及软中华香烟11条。
接警后,因案情重大,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及走访调查。经初步调查,被害人黎先生于年1月31日下午,将车停放在永胜城小区车库内,停好车后忘记锁汽车车门和车库门,车上现金及香烟也忘记拿走。到第二天上午,其发现放在车内的现金和香烟被盗,车内有翻动痕迹但无破坏痕迹。虽然案发在疫情期间,但是民警没有放弃侦查。
"“年2月11日,崇仁县城街口路的一起车内财物被盗案件(涉案价值余元),作案手法与1月31日永胜城小区车内物品被盗案类似,侦查员将这两起案件进行串并侦查。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作案人员为4个年龄不大的青少年人,其中一名嫌疑人为年12月因盗窃被崇仁公安查获过的未成年人廖某某。年2月13日凌晨1时许,经多方努力,民警在崇仁县火车站道口将正在寻找作案目标的嫌疑人廖某某抓获。经突审,民警根据廖某某的交待,其余团伙至1月25日就入住崇仁县某宾馆内。民警立即赶到宾馆,在宾馆内缴获各类名贵香烟16条,高档白酒8瓶,价值余元。经工作,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廖某某和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他们伙同黎某某(男,15岁,崇仁县航埠镇人,初中期间辍学,无业)、邓某某(男,15岁,崇仁县三山乡人)4人窜至崇仁县永胜城小区、鹏泰超市后面停车场、新*小区、街口里等处,采用拉汽车车门的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主动将盗窃得到的财物退还给被害人。因犯罪嫌疑人廖某某、陈某某二人均为未满16周岁,崇仁公安依法对其给予行*拘留十日不执行的处罚。对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黎某某、邓某某,崇仁公安还在进一步抓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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