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第三批优秀村(社区)*组织
第一书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自治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同意,以自治区*委组织部名义表彰全区名第三批优秀村(社区)*组织第一书记。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区优秀村(社区)*组织第一书记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3月19日至3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可向自治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
电子邮箱:XZZZ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