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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2 22:25:00

来源:抚州市人社局网站抚州发布

近日

在抚州市人社局网站获悉

《年度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及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了!

此次共招聘人!

快来看看都有哪些岗位、要求?

年度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及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号)规定,现将抚州市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年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2)。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五)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六)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年12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核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七)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纪、*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年卫生专业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2)。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年12月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年12月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年12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年12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年12月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关于专业、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按照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3),考试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外,还有涉外护理(),也可以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年毕业生,如能在年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3.关于户籍要求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是指年12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4.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

对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要求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执行。

5.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2月。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佐证材料。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年、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届毕业生。

7.抗疫一线享受人事优惠*策医务人员定向招聘岗位。限本市纳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评聘优惠*策人员名单的编外医务人员报考。

8.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的岗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考生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9.关于编制备案制的情况说明。编制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公开招医院的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9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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