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仁寿县食药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城区餐饮单位油烟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是否正常使用,过滤网是否定期清洗进行了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已安装但未正常使用,超标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为全面完成餐饮行业油烟治理工作,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县食药监局细化完善了《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城区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在9月30号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乡镇大型餐馆必须在12月30号前完成安装工作。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县食药监局将与县环保局共同验收,确保油烟排放达到国家《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标准》。同时县食药监局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纳入前置许可,餐饮单位新办证或到期审证时,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方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记者:汪旭利
编辑:冷晓云/责编:赖近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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