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9号)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为名。在1月1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确定代表资格后,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名,出缺13名。此后,先后辞去代表职务的共6名,其中,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代表职务的2名:金溪的王宏安,临川的帅蓉晖;因身体健康原因辞去代表职务的1名:崇仁的许爱珍;因个人原因辞去代表职务的3名:临川的刘忠华,南丰的元财亮、胡义华。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上6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近期,有关选举单位依据《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补选市四届人大代表7名。其中,临川4名:韩潮、赵立、丁武安、熊文辉;崇仁1名:袁松;宜*1名:欧峰;广昌1名:平六根。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依法进行了审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依法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名,出缺12名。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2月25日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0号)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年2月25日决定免去:
林琪文的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
许爱珍(女)的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2月25日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1号)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年2月25日决定免去:
傅志雄的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2月25日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2号)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年2月25日任命:
杨茵(女)为抚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年2月25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