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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崇仁县公安局巴山派出所查处一起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案。行*拘留违法行为人孙某某(女、57岁、江西崇仁人),对在公共场所侮辱他人的公交司机陈某某(女、42岁、江西崇仁人)处以行*罚款的处罚。
▲公交车事件视频
年11月11日下午14时许,崇仁县公安局巴山派出所接报警称:在崇仁县县府东路中国人民银行对面公交站台旁8路公交车上,有乘客和公交司机打架。接报警后,巴山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涉嫌参与打架的当事人传唤至巴山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乘客孙某某在崇仁县老交警队公交站台乘坐8路公交,因多投一元钱人民币要司机立即退还一事,和公交司机陈某某发生激烈的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司机陈某某不耐烦的骂了一句孙某某“神经病”,此时,愤怒的孙某某上前用双手抓住陈某某衣领奋力拉扯(拉扯持续十秒左右),陈某某担心车上十几名乘客安全,迅速将行驶中的公交车靠边停下,并报警。
目前,崇仁公安依法将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违法嫌疑人孙某某处予行*拘留六日,对公交司机陈某某在公共场所侮辱他人的行为处予罚款三百元。
温馨提示:
乘客乘车时
不和驾驶员闲谈
不强迫驾驶员违规在站外停车
禁止抢夺方向盘、辱骂甚至殴打驾驶员
驾乘人员应
共同提升职业素养和安全意识
始终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把安全意识放在心底
珍重生命
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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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崇仁公安
出品:乐享崇仁
责编:乐享君图文: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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