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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10 12:25:00

感谢刘成国老师赐稿

原文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第1期

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新出墓志与宋代文学研究的拓展

——以王安石为核心的考察

摘要:在行实方面,新出墓志可以提供新的材料,重建宋代文学家生平中一些遗失、湮没的环节。对于文学史上一些重要作品的作年、背景,还有涉及到的重大文学史实,新出墓志可以提供确切的解答。它有助于家族世系的全面呈现,纠正文集、族谱中的诸多讹误,推进家族文学研究。它为更加全面、客观了解北宋后期*争、*治史提供了宝贵史料,有助于走出成王败寇的胜利者书写,深化*争与文学的研究视域。它为墓志的书写研究提供了珍贵个案,有助于走出证史、订史的传统金石学藩篱,走向历史诠释。对新出墓志的利用,必须注意辨伪及文体特质。

关键词:新出墓志;宋代文学;王安石;家族;*争

年9月,中国宋代文学学会成立,复旦大学王水照教授任会长,并召开了首届宋代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之后,宋代文学研究迅速走出20世纪八九十年代比较寂寥的状况。无论是基础文献的整理与编纂,还是视野的拓展、方法的探索、跨学科的整合等,宋代文学研究“得到了近乎全方位的蓬勃发展”[1],出现了王水照教授所谓“五朵金花”的盛况:“就宋代文学研究而言,文学与制度、文学与*争、文学与科举、文学与地域、文学与家族,这五个方面取得的成果更为突出,或可称之为‘五朵金花’。”[2]只是最近数年,这种高速发展的趋向未能延续,宋代文学研究“似乎又到了一个徘徊不前和积蓄准备的‘瓶颈’阶段”。[3]具体而言:文献方面,一些总集的编纂比较粗糙,留下若干补遗空间,很多别集的整理也不尽如人意;在大数据技术条件下,对作家、作品的实证研究,显得远远不够;文学史的常规研究方面,套路化、格式化的倾向比较明显;所谓跨学科研究,对所跨学科其实只是一知半解,往往将另一学科的一些常识甚至过时的、错误的知识,和文学分析机械匹配,宛如两张皮套在一起。这种“瓶颈”,是学科发展到某阶段后必然会面临的一种现象。至于如何突破“瓶颈”,其实也不过是老生常谈:一是回到文献,重新整顿、夯实宋代文学的文献基础;二是引进的新研究理念与方法。以下本文拟以王安石为核心,从六个方面论述新文献——出土墓志与宋代文学研究新空间的拓展[4]。

一、作家行实与重要作品

宋代文学家通常是兼具文人、官员、学者等多重身份的社会精英。他们的生平事迹,往往见于《宋史》中的人物列传及《儒林传》《文苑传》;又或者作为乡贤、名宦、高士,其佚闻趣事、*绩文章略载于各地方志、笔记小说中。但由于国史、实录、地方志、笔记等著述的体例与编撰意图所限,以上文献不会详尽无遗地记载他们所有的行实事迹,而是有所选择、有所去取。新出墓志可以提供新的材料,弥补各类史传的不足,重建文学家生平中一些遗失、湮没的环节。

例如,关于北宋著名*治家、文学家王安石,相关研究已连篇累牍。一般认为,其生平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已相当清楚。其实不然。王安石的事迹,主要见于《东都事略》卷七十九《王安石传》、《名臣碑传琬琰集》下卷十四《王荆公安石传实录》、《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传》,以及《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熙宁三年四月至熙宁九年十月间(-)的记事。以上史料来源大半可追溯至元祐旧*,颇有诬枉;且其中所载,重点是熙宁变法间王安石的日常*务活动。至于王安石自庆历二年()进士高第后历任地方州县的行实、交游、治绩等,相关记载极为阙乏,导致对他早期文学作品的研究,缺乏详实的背景支撑。新出《宋故汪君庄氏墓志铭》提供了他知鄞县任上移风易俗、推行土葬的举措:

其后一日,元吉告其子弟曰:“予以明之为俗,狃于无教,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火,故予父母者皆不克葬,此予所以抱无涯之恨也。及王公安石之为鄞,其民稍稍知送死之礼。”[5]

墓主之子,是明州司法吏汪元吉。仁宗皇祐二年()春,王安石离任鄞县,曾向两浙转运使孙甫推荐汪:“为吏亷平,州人无贤不肖,皆推信其行。喜近文史,而尤明吏事,有《论利害事》一编……傥可以收备从吏役,使有仕进之望乎?”[6]明州濒海,北宋时火葬流行,有违儒家葬仪。据汪元吉所言,自王安石知鄞,鄞民始知送死之礼。这稍可弥补《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传》记载之简略,更完整地呈现出王安石知鄞的*绩。同时,墓志所载也即他的散文名篇《闵习》的写作背景:

父母死,则燔而捐之水中,其不可明也。禁使葬之,其无不可亦明也。然而吏相与非之乎上,民相与怪之乎下,盖其习之久也,则至于戕贼父母而无以为不可,顾曰禁之不可也。呜呼!吾是以见先王之道难行也……先王之道,不皆若禁使葬之之易行也。呜呼!吾是以见先王之道难行也。[7]

二者相互印证,体现出北宋庆历时期深受儒学复兴思潮影响的士大夫以先王之道为鹄的,在地方上移风易俗、推行儒家教化文明的努力。

鄞县任满后,王安石辞试馆职,于皇祐三年()九月通判舒州。这一期间的经历,《宋史》《东都事略》等史传均付诸阙如。吕南公《故袁州李君墓志铭》记载了王安石在舒州“躬尚俭素,僚佐皆强效之”的生活作风,这与宋代笔记中所载他诸多简朴砺行的佚事相符。更可贵的是,这篇墓志从侧面反映出王安石倅舒时的救灾之*:

舒大饥,日开常平仓,饥民竞籴相轧,有老妪踣死,众躏其尸脱面皮。州闻之怒,议劾仓官不能约勒。君请见曰:“按皮生而脱,则既死必挛缩。今妪皮柔伸引覆无缺然,则妪饥死而尸仆,众不知其见躏,非躏而死之也。”介甫曰:“司理说是。”州怒乃息。[8]

墓主李冕于皇祐年间曾任舒州司理参*,为王安石下属。墓志所述,固然是为了凸显李冕直言敢谏的品格,但若与王安石《与孟逸秘校书四》相互参阅,便可见吉光片羽之可珍:

岁饥如此,幸得贤令君相与为治,宜不至有失所者。然闻富室之藏,尚有所闭而未发者。切以谓方今之急,阁下宜勉数日之劳,躬往隐括而发之,裁其价以予民。损有余以补不足,天之道也,悠悠之议,恐不足恤,在力行之而已。[9]

书中督促孟逸设法隐括富室之藏,裁价予民,以救饥荒,体现了王安石“损有余以补不足”的救灾思想。根据《故袁州李君墓志铭》提供的珍贵线索,便可复原出当时舒州大饥,王安石作为通判辅助知州开仓赈饥的历史场景。这不仅填补了王安石生平中被湮没的一段重要史实,弥补了《宋史》等史传之阙,而且对于理解他*治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对于一些宋代文学家生平中的疑难问题,新出墓志可以提供一锤定音的铁证,使之定谳。比如王安国卒年。王安国与其兄安石、弟安礼并称“临川三王”,是北宋著名诗人,也是引发新*内讧的一个重要角色。据王安石撰《王平甫墓志》载,王安国卒于熙宁七年()八月十七日:“官止于大理寺丞,年止于四十七,以熙宁七年八月十七日不起,越元丰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葬江宁府钟山母楚国太夫人墓左百有十六步。”[10]但《长编》卷二百七十七熙宁九年()七月己卯载:“复放归田里人王安国为大理寺丞、江宁府监当。命下而安国病死矣。”[11]据此,则王安国当卒于熙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以后。就史料的来源、价值而言,《王平甫墓志》和《长编》都颇具权威性,而两说抵牾如此,导致学界莫衷一是。年,洛阳新出土王安国撰《尚书屯田员外郎张君墓志铭》。墓主张庚,卒于皇祐元年()六月十七日,“旅殡于和州”。此后,其子张云卿于“熙宁八年四月乙酉,葬君于河南府河南县杜泽原,而云卿谋所以显亲于不泯者,乃来京师乞余铭。”[12]据此,则《王平甫墓志铭》所载王安国卒于“熙宁七年”必误。再辅以王安石《中使传宣抚问并赐汤药及抚慰安国弟亡谢表》、曾巩《祭王平甫文》等其他史料,可推断王安国卒于熙宁十年()八月十七日,墓志中“七”当为“十”之讹[13]。

对于宋代文学史上一些重要作品的作年、背景,还有涉及的重大文学史实,新出墓志的价值堪称独一无二。例如,北宋中期,正当韩愈名声如日中天时,突然出现了一部《韩退之别传》,以对话体裁记载韩愈被贬潮州后见到大颠和尚,被其禅理机锋折服,一改辟佛之志,转尊佛理。此书与当时流行的尊韩反佛思潮相悖,引起极大反响,南宋以后风靡禅林。但书的作者及背景,时人不甚了了,或以为好事者无聊之举:“所示《退之别传》,且欲质之某,某何人敢当此耶?然反复观《别传》,诚非退之语也,好事者为之耳。”[14]与之相关的是欧阳修所作跋语的真伪,以及晚年对佛教的态度问题。朱熹曾引诸家之说予以考辨,也未能确证:

今所谓《别传》者,洪氏《辩证》云:“《别传》载公与大颠往复之语,深诋退之,其言多近世经义之说。又伪作永叔跋云:‘使退之复生,不能自解免。’吴源明云:‘徐君平见介甫不喜退之,故作此文。’”方氏又云:“周端礼曰:‘徐安国自言年二十三四时戏为此,今悔之无及。’”然则其为徐作无疑矣。但君平字安道,而方云安国,未知便是君平否耳?[15]

今南京新出土龚原撰《宋故朝奉大夫京西路计度转运副使兼劝农使护*赐绯鱼袋借紫徐君墓志铭》曰:

君姓徐氏,讳君平,字安道。其先著籍润州金坛,自高大父仕南唐,始徙金陵,故今为上元人……尝作《韩退之别传》,王文公尤称之。[16]

据此,则引起后世纷纭聚讼的《韩退之别传》,即徐君平所撰。徐君平,字安道,王安石高足[17]。北宋后期,因徽宗两度下诏禁中外士人不许以“君”、“天”等为名,故“君”缺笔为“尹”[18],文献中或作徐尹平、徐安道等等不一。徐君平撰此《别传》,是为了响应王安石对韩愈的批评。

至于署名欧阳修的《书韩文公别传后》,一向被视为他改变斥佛态度的关键材料:

要之,答退之之书,其文俚,而《别传》则非深达先王之法言者莫能为也……噫!浮屠之说流于今而愈盛者,岂其道诚不可改而天卒相与之耶?吾所不能测也。庐陵欧阳修题。[19]

文曰“予官琅琊,有以《退之别传》相视者”,则庆历五年至八年(—)欧阳修被贬滁州期间,已经得见《别传》。然据《徐君墓志铭》所载“元符二年正月庚午,卒于太原府之官舍,享年五十有七”,徐君平应当生于庆历二年(),庆历五年时年仅三岁,绝无可能撰写《别传》。由此可知,《书韩文公别传后》必为伪托之作[20]。两宋之际,甚至还有僧人撰写《欧阳修别传》,编造欧阳修被居讷和尚折服,心向佛教。其机杼手法,与《韩退之别传》全同,当是模仿之作。二者都是佛教徒或一些服膺佛教的儒家士人,对北宋中期古文家排斥佛教的反击。

二家族、*争与文学

受宋史界家族研究的影响,“家族与文学”一度成为宋代文学研究中的热点,名列“五朵金花”之一。近些年来,这一领域的研究逐渐出现盛况难继的趋向。很多论著局囿于对家族成员作品的简单罗列、评价,未能深入把握家族文学写作的深层机制和细微脉络,再兼以研究理念落后、问题意识缺乏、研究模式单一,最终导致家族文学研究仅仅止于家族个案数量的增加,而缺少实质性的突破。通常而言,完整的家族文学研究应该包含五个要素,其中之一是相对完整的家族谱系及家族文献梳理。在这方面,新出墓志对未来研究的拓展推进之功不容低估。它有助于家族世系的全面呈现,纠正文集、族谱中的诸多讹误,甚至由此超越考证,走向深刻的历史文化阐释。

仍以王安石为例。以王安石为代表的临川王氏家族,崛起于宋真宗朝,而辉煌于北宋后期。其家族世系情况,略见于曾巩《尚书都官员外郎王公墓志铭》、王安石《先大夫述》《王平甫墓志》《主客郎中知兴元王公墓志铭》,以及《临川三公王氏宗谱》等族谱[21]。根据这些文献,王安石的曾祖王明,不仕,祖父王用之。《王平甫墓志》载:“君临川王氏,讳安国,字平甫。赠太师、中书令讳明之曾孙,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讳用之之孙,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康国公讳益之子。”[22]各种临川王氏族谱皆同。但据年10月南京将*山南麓新出土王安石父亲王益墓志铭,则“王明”当为“王德明”:“祖讳德明,赠职方员外郎。考讳□□□尉寺丞。母谢氏,永安县太君。”[23]文集所载固误,各类族谱、宗谱也不足据。又如王安石有二子,王雱(字元泽)和王旁。由于雱、旁形近音似,而王雱曾积极参预熙宁变法中,各种宋人笔记出于作者自身的*治立场,经常有意无意将患有精神疾病的王旁的事迹,移花接木到才华横溢的王雱身上,最终竟然导致王旁一系湮没无闻。然而南宋晁公遡《王少卿墓志铭》明确记载:

公讳珏,字德全,姓王氏……嗣子宜之录其行事以告于某,使铭其墓碑。某因得尽观公平生所为,而后益知公之于文公,犹苏氏之有威也,文公之名乃益暴白。呜呼!可谓孝矣。文公讳安石,守司空、赠太师。大父讳旁(滂),奉议郎、祕书省正字。父讳桐,承事郎、直龙图阁,累赠特进。[24]

墓主王珏字少卿,王旁之孙,王安石曾孙,高宗绍兴年间曾于杭州刊刻《临川先生文集》。此篇墓志,完整地记载了王安石——王旁——王桐——王珏——王宜之的五代谱系,与《至正金陵新志》卷十三所载王氏家族谱系完全吻合,可以纠正宋代文献中关于王雱的全部错误记述。同时,也可以此覈验江西抚州地区各种王氏族谱、宗谱所载之真伪。另外,据王安礼曾孙、南宋著名学者王厚之的墓碣、墓志,可复原出王安礼一枝的五代谱系:王安礼——王防——王榕——王瑊——王厚之[25]。由此,临川王氏家族在两宋间的传承、浮沉,基本可以得到完整复原,从而将相关研究推进一步。

王安石门生王迥家族墓志的面世,也引人注目。王迥属于北宋临城王氏,祖父王鬷,字总之,仁宗朝曾任参知*事,《宋史》卷二百九十一有传。《宋故赠户部尚书谥忠穆太原王公墓铭》详细记载了王鬷的家族世系、生平*事等[26],可补史传之阙。王迥字子高,后改名蘧,字子开。他曾受学于王安石,熙宁初积极参预农田水利、免役诸法的制定。据说他早年曾与仙人周瑶英游芙蓉城,北宋中期流传甚广,时人胡微之撰《王子高传》记之。此即著名杂剧《王子高六么》故事之所本。此事扑朔迷离,真相不明,成为中国古代戏剧的传统题材,而王子高之名也随戏剧形式的演变流传后世。《宋故中奉大夫太原王公墓铭》的面世,为了解这位男主角的传奇一生,提供了详尽的第一手资料;也为研究北宋中期传奇的写作、传播生态,提出了若干有趣的疑问。比如王迥改名,或以为由于遇仙事:“王子高遇芙蓉仙人事,举世皆知之。子高初名迥,后以传其词遍国中,于是改名蘧,易字子开。”[27]所改之名、字,出自苏轼《芙蓉城》:“仙风锵然韵流铃,蘧蘧形开如酒醒。”[28]而墓志则谓由于避讳:“公王氏,讳蘧,字子开,赵州临城县人。初讳迥,字子高,犯外祖名,奏易今讳。”[29]显然,这是曲饰,曲折反映出北宋中后期士林对王蘧遇仙之事的评价,耐人寻味。苏轼、王安石两大文豪先后作诗,吟咏此事,而寓讽劝之意[30]。王蘧有两弟:王适字子立,王遹字子敏。神宗元丰年间,他们兄弟三人与苏轼、苏辙交游密切,并结下姻亲。王适娶苏辙之女,其女后嫁苏轼之孙苏符。二苏文集中,有多篇诗文涉及。王蘧家族墓志的出土,对于了解北宋后期眉山苏氏家族的延续发展,很有帮助。

其他,如浙江绍兴会稽博物馆藏南宋著名诗人曾几家族墓志,浙江武义明昭山出土南宋著名诗人吕本中家族墓志,年河南洛阳出土富弼家族墓志,年河南安阳出土韩琦家族墓志,年陕西蓝田县出土吕大防家族墓志,以及范仲淹家族中范钧、范埴、范纯诚、范纯粹母亲张氏、范纯礼妾马氏等墓志,北宋晁氏家族中晁宗简墓志、晁端仁夫人叶氏墓志、晁端义墓志、晁涣之墓志、晁临之墓志(晁损之撰),秦观家族中的秦咏及夫人墓志[31],北宋俳谐诗人、参知*事石中立家族墓志,以上等等,都为宋代家族文学研究的深化,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对于了解宋代文学家的家族谱系、婚姻网络、社会交往、文化传承等,具有重大意义。

同是“五朵金花”之一,宋代*争与文学研究也遇到持续发展的瓶颈。除了“前期成果颇为优秀,要在短期内有新突破、新开拓,后继难为”[32],以及研究理念方面未能及时跟进宋史学界近些年对*争概念、研究模式的反省之外,最大的问题是*争激化的哲宗、徽宗朝,文献史料较之仁、英、神三朝远为缺乏。特别是以王安石为首的新*文献史料散佚严重,研究者往往感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新出墓志可从四个方面弥补这一缺陷。

第一,一些新出墓志可以完整地呈现出王安石的社会交游网络,以及熙宁变法中一些人事任免的细节。如王安石知鄞县时,曾与楼郁、王致、杜醇、王说等地方士人书启往还,讨论县*、县学。此四人与杨适并称“明州五先生”,后世谓明州文教之盛,肇始于此。他们仕宦不显,生平事迹大都仅见于《四明志》等地方史乘。章国庆《宁波历代碑碣墓志汇编》收舒亶撰《宋故明长史王公墓志铭》,详细记述了王说“以其学教授乡里三十余年”事迹,以及明州五先生之得名:“明有五先生,前则慈溪杨君适、杜君醇、王君致,其后则奉化楼君郁与先生其人也。”[33]《汇编》又收录杨适撰《宋故国君墓志铭》[34]、楼郁撰《宋故夫人洪氏墓志铭》[35],所收丰稷撰《宋故奉议郎陈公墓志铭并盖》记载了王安石与明州望族陈誴兄弟的交游:“公讳誴,字深甫。陈氏为四明望族久矣……鄞人初未劝学,金紫帅先散金购书藏之家,延礼乡先生、四方之士教诸子弟。时荆国王公治鄞,公昆季从焉,荆公甚器之。”[36]晁损之撰《宋故南阳晁敬道墓志铭》,墓主晁涣之,字敬道。“王荆公退居金陵,敬道往见之,荆公与论名理之学,敬道益自负。”[37]他的祖父晁仲参通判舒州时,曾凿秋口浦枞阳渠,以避马当山罗刹石之险。这是王安石通判舒州时“所欲兴而不果”[38]的,故王安石撰《虞部郎中晁君墓志铭》表而出之[39]。晁涣之的父亲晁端仁,熙宁元年()至江宁请王安石撰写亡父墓志铭。熙宁四年(),王安石荐晁端仁出使京东路:“遣使察访诸路,而京东以命邓润甫、吕升卿。两人素非知公,亦首辟之。既见,乃知出荆公意也。”[40]这三篇墓志,比较连贯地记述了王安石与晁氏父子三代的交往,从中可略窥官员荐举改官过程的人际润滑因素。年,山东东营出土《宋故朝奉郎致仕李君墓志铭》。墓主李祈,唐功臣李勣后裔,娴熟吏治。“熙宁间,方行新法,每以人才为难。而介甫相,因维瞻之奏,雅知公为能吏,将荐于朝,恐其遗忘,题姓名于屏上。会出守金陵,不果引用。”[41]这段记述,从侧面表现出王安石在变法期间对人才的汲汲以求,可与元符间哲宗与曾布的对话相互印证:

上云:“安石诚近世人所未见。”余云:“此非可与章惇、蔡卞同日而语。其孳孳于国事,寝食不忘,士人有一善可称,不问疏远、识与不识,即日召用。诚近世所无也。”[42]

第二,若干新*墓志出土,为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北宋后期*争、*治史提供了宝贵史料,有助于走出成王败寇的胜利者书写。《长编》中哲宗、徽宗两朝史事多有脱落,而《宋史》中为新*立传偏少,且以贬斥为主;再兼以众多新*文集、著述失传,学界对北宋后期历史的认知,所据文献大都出自旧*之手,或经旧*后裔的改写。新出的一些新*墓志,撰者的*治倾向基本相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以上史料的不足及片面性。如新*成员张穆之、熊本、刘瑾、程邻、程节、徐君平、徐铎、杨畏等墓志,既提供了这些北宋后期重要*治人物的第一手文献,又提供了另一种褒扬新法的叙事视角。其中固然不无溢美、夸饰,却也与以批判新法基调的史料构成了鲜明的对比,拓展了历史认识的立体化。又如新*干将王孝先,曾历任都水监丞、提点永兴*路刑狱、大理寺卿、都水使者等要职,《宋史》不予立传。新出赵挺之撰《王公墓志铭》,则详细记述了他一生的事迹。熙宁年间,王孝先任都水监丞,于河中府创置官庄及淤田,卓有成效[43]。元丰三年()春,王孝先因奉命推劾高遵裕借请结籴边储钱违法回易之事,“观望不尽力”[44],自提点永兴*路刑狱降知邠州。对此,《长编》卷三百二元丰三年()二月壬寅条载:“提点永兴*等路刑狱、驾部员外郎王孝先知邠州。孝先上淤田营田司自熙宁七年至十年费钱十五万五千四百余缗。”所费之钱,似乎表明孝先贬官是由于淤田司耗费太甚,而无实绩。李焘注曰:“此事当考。不知淤田费用,与孝先知邠州有何关涉,今但依实录附此。”[45]《王公墓志铭》则着重记述了王孝先淤田的功绩,以及他除知邠州的原因:

时神考励精庶*,相国王文公深求天下厉害,以水利事知公,公乃条河中府污谷及同、解地,按古迹可引诸水灌溉以为利。文公亟请于上,诏遣公领其事。逾年,变泻卤地万顷为良田。公又因请仿赵充国营田法,募民耕耘,以助关中馈饷,于今赖焉。再期,除提点永兴*等路刑狱公事……然公所至率以宽平为治,时有它使者方急功利,阴害之,造为飞语以中公,就除知邠州。[46]

所谓“以宽平为治”,便是《长编》“观望不尽力”的委婉之辞。《墓志》所载,既落实了王孝先降知邠州的原因,又弥补了《长编》对淤田*绩的疏漏;同时,也映衬出《长编》在记述淤田时偏向旧*的立场。

第三,一些新出墓志涉及熙宁新法的具体实施,呈现出历史过程中细致的肌理脉络。如王慎言撰《姚府君墓志铭并序》,墓主姚奭:

丞相富公(弼)举长谏诤侍丛之任。未几,富公复秉大*,未及进用,授命提点梓州路刑罚公事……时青苗法初下州郡,民情恟恟,莫知攸济。君乃言曰:“报国以忠,不以私徇。若遂不言,无乃欺君乎?言之获罪,死且何避!”于是悉条利害以献,章奏不绝。虽未能罢其事,一路闻之,无不多之。[47]

乍看来,这方墓志叙述了青苗法在地方上的施行情况,印证了《长编》、《宋史》等对青苗法弊端的记载。然而,墓主曾受三朝宰相富弼的推荐,而富弼熙宁四年()因沮格青苗法致仕,震动朝野。墓志所述究竟是实录,抑或是无意中透露出*争中的派系行为,令人遐想不已。又如张太宁撰《宋故李隐君墓志铭》,呈现出熙宁年间免役法颁行过程中的朝野互动。墓主李诫,四川成都人,“平居慨然有致君泽民之意。尝谓天下农民困于徭役之不均……遂著《平徭刍录》数千言,其法以量民之产随赋均取,还以禄愿仕于公之人,以代农役。书成,上府尹韩康公。康公大称之,曰:‘某幸若执*,必当行之。’”熙宁二年(),神宗下诏访求役法利害,欲变差役之弊。李诫上《平徭书》及《指掌书》万余言,翌年又上《均安辩议》:

其言盖稽孔子所谓“均无贫,安无倾”以为之法,假立问答凡五十有五,终始条例,曲尽均役之利。又上《大道一致书》、《大中致用书》及奏议一十四篇,亦数万言,大率以安民富国为本……及朝廷行免役新*,诏命有司参议立法。其士大夫得隐君绪余,缘饰以献,由是进擢者不可胜计。[48]

韩康公即韩绛,嘉祐、治平间守成都[49]。神宗即位后,韩绛上奏,请求改革役法。据《墓志》所载,这是受到李诫上书的启示。而熙宁初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募役法,也吸取了李诫的许多建议。墓志所言,或有溢美的成分,但至少从侧面印证了免役法的出台,绝非王安石等新*的率尔举措,而是经过了朝野上下、官民之间交流互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第四,新*成员撰写的墓志陆续出土,有助于全面了解这一群体的文学成就。明代胡应麟曾指出:“宋世人才之盛,亡出庆历、熙宁间,大都尽入欧、苏、王三氏门下。”[50]其中以王安石为首的新*,不仅在*坛上盘根错节纵横捭阖,文学写作方面也成就斐然。如新*魁首章惇、蔡京、蔡卞、吕惠卿等,皆堪称文坛作手[51]。只可惜南宋以后,这一群体的文集大都散佚不传,妨碍了我们对北宋后期文坛的整体认知。近些年来新出新*所撰墓志有:蔡京《宋宗室左班殿直妻范氏墓志铭》[52]、《宋宗室三班奉职(赵子荐)墓记》[53]、《宋宗室右监门卫大将*男(赵不挟)墓记》[54]、《苏氏夫人墓志》[55];蔡卞《宋宗室右武卫大将*第二男三班奉职不矜墓志》[56]、《宋故左通直郎致仕刘君墓志铭》[57];章惇《宋宗室右千牛卫将*士诗第四子墓记》[58];安焘《宋彰德*节度使北京留守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懿恪王公墓铭》[59];舒亶《宋故丁氏夫人墓志铭》[60]、《宋故吴氏夫人墓志铭》[61]、《宋太医李君墓志铭》[62];杨畏《宋中散大夫致仕吴公墓志铭》[63]、《宋右领*卫将*致仕骑都尉罗公墓志铭》[64]、《宋故右班殿直朱侯墓志铭》[65];李清臣《宋故冯翊郡太君张氏墓志铭》[66];蒋之奇《宋皇叔故燕王墓志铭》[67];耿南仲《宋齐安郡君向氏墓铭》[68]等等。它们的出土,为全面研究北宋后期新*群体提供了第一手的材料,也有助于《全宋文》等大型文献总集的补遗工作。

三、书写与辨伪

一直以来,学界对于墓志的研究通常集中在三个层面:史料考订、墓志义例和文物鉴赏。后者姑且不论。史料考订,主要是利用墓志中关于人物生平事迹、朝代制度、历史事件的记载,来补充、纠正史传中的相关记载,这是墓志研究的主流。墓志义例的研究以“金石三例”等著述为代表,通过搜集胪列各朝传世及出土的墓志,来归纳其文体格式,为日常生活的墓志写作提供模板。近些年,一些研究者受到“历史书写”潮流的影响,开始围绕墓志的双重作者——即撰者与请托者间的分歧互动,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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