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商洛市年“红领巾法学院”创建示范活动在山阳县文化会议中心成功举办。
商洛市委*法委副书记王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立新、商洛市教育局副局长龚胜利、共青团商洛市委副书记饶佳、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楠、山阳县委常委、县委*法委书记邹宇出席活动。各县(区)团委、法院、检察院、教育、司法部门权益工作负责人、商洛市“红领巾法学院”相关学校负责人及山阳城区一小部分师生参加活动。
12月24日8:30,与会同志一同观摩山阳县城区一小“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成果及相关作品展。
↓↓↓↓↓↓上午9:30,“红领巾法学院”创建观摩活动在山阳县文化会议中心举行。
山阳县委常委、县委*法委书记邹宇同志致辞。商洛市教育局副局长龚胜利同志宣读《陕西省年度省级“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命名决定》和《关于命名年度商洛市“红领巾法学院”的决定》。
市委*法委副书记王健同志为荣获省级“红领巾法学院”命名的山阳县城区第一小学授牌。
与会领导为荣获市级“红领巾法学院”命名的学校商洛市小学、商州区第二小学、洛南县西街小学、商南县城关第五小学、山阳县城区第一小学、镇安县达仁镇枫坪小学、柞水县城区第三小学、洛南县仓颉九年制学校授牌。
全体参会人员诵读宪法↓↓↓校园法治情景剧表演↓↓↓模拟法庭现场庭审↓↓↓法律知识宣传快板表演↓↓↓市法院刑一庭庭长刘立新、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楠点评山阳城一小学生的精彩表演。
团市委副书记饶佳安排部署“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
市委*法委副书记王健讲话,对*法系统参与“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提出要求。
下一步,团市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合作,严格按照“四有三确定”标准,推进全市“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为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我市青少年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来源:商洛青年)
编辑:何鹏审核: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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