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警察与犯罪分子精彩的枪战场面,殊不知枪支弹药作为一种杀伤力极强的武器,若保管不善将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除特殊职务以外的其他主体持有枪支弹药。
近日,崇仁县公安局相山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52岁,崇仁县人)。
崇仁县公安局相山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得一条线索:相山镇某村村民陈某某分别于年11月26日在网上购买枪支配件,年11月17日在网上购买精密小钢珠。年8月18日,崇仁县公安民警持搜查证前往陈某某住处搜查,共查获两把枪支,并在陈某某卧室冰箱内发现野猪头一个。
经讯问,陈某某供述称,其于一个月前的某晚(具体时间不详),在崇仁县相山镇某村山林,使用一把以火药为动力的土铳击杀了一头八十斤左右的野猪,之后将野猪带回家食用,剩下的野猪头冰冻在冰箱中直至被民警查获。
(网络配图)
根据崇仁县人民*府于年7月下发的《崇仁县全面禁止猎捕野生动物通告》,崇仁县行*区域被设为禁猎区,有为期三年的禁猎期,具体时间为年8月1日至年7月3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的狩猎行为涉嫌非法狩猎,对于其家中搜查出的枪支,目前已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鉴定。
目前,崇仁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最新招聘
1.花语?喜宴酒店诚聘服务员5名(不是暑假工)
要求女性,年龄45岁以内,有经验优先录取,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