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抗战第一案
这是一桩发生于1937年抗日战争期间、曾经震动朝野的国际案件,是一桩中国人凭借智慧、胆略和才识在抗战中司法战胜日本法西斯图谋的公案,更是一段展现海内外华人不遗余力在各条反法西斯战线上以公理抗争的史实。但这桩“外交大胜利”和“司法抗战大胜利”,在战争风云中被人们遗忘,70多年来鲜有人提起,即便今天的很多史学家也未曾听闻此案。案件审理过程中那些敏锐的斗争、艰苦的僵持、精彩的控辩,几乎湮灭在历史时光里。
中国论文
掩不住的侵略野心
1937年8月,在美国旧金山,一个名为烟台永源轮船公司的企业通过美国一家船商代理,向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申请一艘新购船只的船籍证书。这艘船排水量约为3000吨,原名“艾娜克里相森”号,由美国苏登克里相森轮船公司转售给永源公司,后改名为“广源”号。永源公司申请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为“广源”号颁发中国船籍证书,以便其启程驶往烟台。
尽管永源公司向旧金山总领馆提供了各项证明文件,但总领馆调查后发现,这艘轮船存在可疑之处:船长、机轮长和大副均为日本人,计划航线途经日本大阪,且船上载有2000多吨废铁,疑向日本运送用于制造武器的原材料。
时任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朝琴在《广源轮案》中写道:“当时中日战事已开。我馆以该轮运铁赴日,显系通敌行为。所谓永源轮船公司,如非日人假借名义,即系汉奸所设无疑。”
*朝琴决定暂不发放中国船籍证书,“广源”号因而无法离港。
接下来几个月中,永源公司试图暗中把“广源”号转售给英国航商并申请英国船籍证书。总领馆发现后,立刻核发中国船籍证书,但通知美国海关,总领馆将“代为保管”船籍证书。由此,“广源”号无法获得海关颁发的出港证,处于总领馆监控之下。
换船籍诡计不成,船长河野吉助多次以开船入坞修理、测试罗盘等借口开动“广源”轮,形迹可疑。为防止日本人擅自驾船脱逃,当地华人虾寮工会轮流派船监视“广源”号动静。同时,总领馆通知旧金山港的美国缉私舰,“广源”号如无照出境,可依照国际公法视同海盗处置。
“广源”号遭扣留半年后,日本方面又谎称“广源”号转售给日本大阪船舶株式会社、由日本驻旧金山总领事馆发出日本船籍证书,要求美国海关放行。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坚称船籍归属中国,以双方船籍争议为由,成功争取到美国商务部航*司同意,推迟“广源”号出港日期。
驳不倒的公理抗诉
“广源”号上二副及以下船员总共20多人,均为华人。由于拒绝执行日籍船长把船名改为日本名、在船上悬挂日本国旗等指令,华人船员与船长冲突日深。
1938年4月,双方发生斗殴,船长随后宣布,开除全部船员并把他们遣送日本。
为避免华人船员遭日本迫害,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与永源公司在美代理方交涉,帮助船员争取船主付清全部薪水,要求船员遣返不得经过日本而须直达香港。交涉期间,船员获总领馆担保仍住在船上,当地华人踊跃筹资捐款,负担船员生活开支、诉讼费用和回国路费。
在此期间,日方所谓新船主向美国联邦法院起诉船员,要求美国警方登船拘捕船员并将该船交还日方。船上废铁所有方日本横滨正金银行也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方将船上废铁在旧金山码头卸货。
1938年4月27日,广源轮案迎来关键转折点:当时的中华民国*府颁布*事征用令,宣布征用“广源”号为公船。依据国际法,“广源”号作为公船,成为中国领土的延伸,船上纠纷属于中国领事权限,美国法院无权干预。由此,日方向美国法院控告的民刑事各案都丧失了依据。
中方律师应诉时,抓住这一点,最终获得船员斗殴案、船籍案和废铁归属案3案全胜。在废铁归属一案中,尽管美国法院裁决船上废铁属于日本横滨正金银行,但因船本身属于中方,日方无法上船提货。1939年6月,美国联邦法院以“广源”号不属其管辖范围为由拒绝受理日方诉求,中方大获全胜,日本人既得不到船,也拿不到废铁。
时任驻美大使胡适称赞这3个案子“引起国际法上许多有趣味的问题,永远有供学者引证援用的价值”、“是外交史上一件很有意义的大胜利”。
胡适写道:“我方并不否认船底废铁属于原告,只主张原告无权上船取货。这是很有风趣的辩诉。对方的律师也不能不承认这个理论可以比莎士比亚的名著《威尼斯商人》里女辩护士Portia提出的‘只准割肉,不准出血’的妙例。”他说,案件辩诉之精彩,堪比《威尼斯商人》中的情节,“只此一端,这案就可以不朽的了”。
此案终了后,日方再未能挪移广源轮号一步。1939年,总领事*朝琴及旅美华侨把广源轮案的来龙去脉编著成册,名为《广源轮案》。
(据新华国际客户端 凌朔 郜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