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中华通报了今年以来执行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了《江西法院“猎狐-”打击规避执行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和《江西法院“惠民暖心”集中执行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截至12月21日,全省法院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28.7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7亿元。全省法院“3+1”核心指标全部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其中终本案件合格率排名并列全国第一,信访案件办结率和总体案件执结率暂居全国第三。33项执行质效考核指标中有21项指标排名全国前十,江西执行工作持续保持高水平运行。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受访单位提供)
推广“余江自诉模式”
年12月,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殷某娟偿还原告徐某83万元及利息。
调解书生效后,殷某娟未履行还款义务。徐某向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年10月,该院立案后采取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中,殷某娟多次作出还款承诺,但届期均未履行。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但执行法官、法警在拘传时却不见其踪影,于是对其拒不如实报告财产行为作出罚款决定,但案件仍未得到有效执结。
于是,申请执行人徐某以被执行人殷某娟涉嫌拒执犯罪向余江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该院刑事立案后对被执行人殷某娟作出逮捕决定,并对拘捕过程进行网络直播。
今年4月,在被决定逮捕后,被执行人殷某娟委托其家属与申请执行人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执结。随后,徐某申请撤回刑事自诉,法院依法裁定准许。
“对于打击抗拒、规避执行犯罪行为,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公安、检察机关公诉,另外一种是可以通过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罗志坚称,鹰潭市余江区法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创新工作思路,健全相关机制,在当事人通过自诉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上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称之为“余江自诉模式”。
以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不如实申报财产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为由,执行法院引导申请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被执行人拒执罪。如公安机关经审查出具不予立案决定;申请人可向执行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执行法院经审查立案后,对于拒不到案的被告人作出逮捕决定,交由公安机关缉拿到案。
年至今,该院引导申请执行人自诉立案件,位居全省第一,件案件因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或部分履行,申请执行人撤回起诉;17件案件作出有罪判决。
建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长效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用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今年1月以来,省法院部署在全省法院开展“猎狐-”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被执行人涉嫌转移、隐匿财产的执行案件,采取不同执行方法和措施,深挖被执行人违法犯罪线索,固定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证据,通过公、检、法机关的相互配合,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长效机制,快速、精准、重拳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在社会上形成强大震慑力,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今年7月,在瑞昌市人民法院的有力执行下,57名农民工终于拿回被拖欠已久的工资。
年3月,瑞昌市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瑞昌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欠原告瑞昌市某针车行货款13.88万元等。年6月,该院又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瑞昌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向57名农民工支付拖欠工资37万余元。
上述调解和裁定生效后,瑞昌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清偿义务,两起案件均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该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瑞昌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成在年6月15日将瑞昌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以32万元的价格“打包”转让,且仅将其中5万元转让款用来清偿债务,存在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犯罪。
瑞昌市法院遂将该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抓捕归案后,张某成委托家属筹资清偿了所拖欠的57名农民工工资,并与申请执行人瑞昌市某针车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偿还部分货款,获得谅解。考虑张某成到案后主动履行清偿义务并取得谅解,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年7月,两案得以顺利执结。
开展“惠民暖心”集中执行行动
因为彩礼纠纷,陈某文与苏某感情破碎,两人对簿公堂。年7月,崇仁县人民法院判令苏某返还陈某文彩礼计人民币3.36万元。
判决生效后,苏某未履行判决义务,陈某文申请强制执行。自年立案执行以来,崇仁县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苏某系农村低保户,名下除少量银行存款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均未发现苏某下落。其间,在当地村委会及苏某朋友的协助下,该院成功找到苏某并做通其思想工作,促使苏某同意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文返还2万元婚约彩礼款。
该案申请执行人陈某文至今单身,无固定生活来源,且因该婚约纠纷案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考虑双方当事人均存在特殊家庭情况,崇仁县人民法院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报告案件情况争取支持,帮助申请人申报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余元,以纾解其生活困难。
年11月,这起长达6年的积怨终于得以成功化解。
为解决群众“急愁难盼”,让案件胜诉当事人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今年下半年,省法院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惠民暖心”集中执行行动,主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长期难以执行的疑难复杂案件、重点涉执信访案件、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的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影响群众幸福感的涉民生案件、涉民营企业、涉金融债权、涉党政机关和涉“黑恶势力犯罪”等案件,截至目前共执结目标案件件,执行到位35.62亿元,司法救助人,救助金额.44万元。
“开门纳谏”听民意
今年7月,省法院院领导接待了一位信访当事人龚某。在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院领导发现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的诉求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省法院立即督促指导下级法院对该案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迅速行动,上门做龚某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再次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该案于当月成功化解。
院领导亲自接访、三级法院上下联动化纠纷、创新执行手段促执结、及时采取司法救助……这些举措均是全省法院在实质性化解涉执信访案件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在开展第二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期间,通过赣法民意中心受理工单、涉执信访案件处理以及‘开门纳谏’收集的意见,我们了解到当前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不少差距,特别是法院内部执行系统监督制约机制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我省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廖志坚说道,省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统领,以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全省范围开展调研,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接下来,省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执行权力监督制约制度的跟踪落实,深入整治执行领域顽瘴痼疾,努力推动江西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精准发力猎狐集中执行惠民)
◎文/王白如记者陈佳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原标题:《“余江自诉模式”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