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贯彻好《畜牧法》-焦点新闻-中国养殖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畜牧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周村区将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组织相关部门及畜牧科技人员、广大农民群众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畜牧执法人员依法管理畜牧业的意识和水平,开创全区畜牧工作新局面。
学习宣传贯彻《畜牧法》,要与周村区实际工作相结合。一是要与市畜牧局提出的“三大工程”建设相结合,以淄博大有良种猪有限公司、山东亚太中慧工贸有限公司、鲁台合资宝发养殖有限公司、皇住肉牛场为龙头,分别建成生猪、肉鸡、特种毛皮动物、肉牛四大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畜牧业发展步伐。二是要与全区农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整合一切*策、资金,重点向“三山一河”区域倾斜,尽快建成葫芦山畜牧产业带。三是要与疫病防治、畜产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畜牧法》的实施,要求我们要加快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公正执法和严格执法。基于以上认识,学习宣传贯彻《畜牧法》要与推进畜牧兽医机构改革相结合,健全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体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畜牧兽医队伍,提高行*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畜牧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畜牧法》为畜牧行*主管部门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了平台,要充分发挥和履行指导服务的职能,加强宣传和调查研究,使畜牧行*管理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掌握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畜牧业发展思路、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为区委、区*府当好参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