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水松
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年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正科级)。该同志立场坚定,政治过硬,工作扎实,尽职尽能,清正廉洁,严以律己。曾获“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年连续三年获评院机关“优秀公务员”,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付晓文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该同志忠实履行审判管理工作职责,完善管理机制,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全程网上办案,组织参与省院多项创新试点,管理方式的改善促进了管理效果的稳步提升,抚州中院主要审判质效指标连续多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并荣获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抚州中院审管办荣获抚州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廖川
现任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争创工作启动初期,创新工作方法,创设争创台账管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确保争创工作落实落细。及时总结争创成果,主笔或参与典型经验材料的撰写,为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和特色品牌挖掘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辉
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年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曾立三等功2次,所办案件多次获评全国、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多次参加全国、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并获奖。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超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法官助理,该同志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在教学上,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授课技能。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多次荣获全市法院个人嘉奖、优秀党务工作和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崇仁县人民法院
王芳
崇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长期坚守在执行工作的第一线,年7月入额办案以来执结各类案件余件,无一案件当事人信访闹访缠访,多次获“全省优秀法官”、“全市十佳法官”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广昌县人民法院
姜祖伟
广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综合办公室主任,先后在立案庭、派出法庭及综合办公室工作。该同志坚持法治信仰,爱岗敬业,心系群众,用内心坚守和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
南丰县人民法院
邓春玲
南丰县人民法院市山法庭庭长,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年,该同志审结各类金融案件件,结案率98.96%,平均审理天数41天,发改率为零,实现了收案数量、结案率大幅提升,平均审理天数、发改率大幅下降。
资溪县人民法院
李增
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年0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资溪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三级法官。荣获年度“抚州好人”,并在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被评为先进个人,同时荣获—年度全省优秀法官(工作人员)。
原标题:《争创五年丨抚州法院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