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原国资委副主任孔凡太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中广济南6月22日消息(桂园)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原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孔凡太受贿案作出宣判,以被告人孔凡太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孔凡太退缴赃物相机一部及赃款和违法所得185.06万元依法没收,上交国库。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底至2011年1月,孔凡太担任省国资委助理巡视员、副主任、*委委员兼机关*委书记、*委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山东省监察厅驻省国资委监察专员等职务期间,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广东某制药有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利用职务便利,为刘某某、马某某、张某某等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单位、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9.56万元。
原标题:山东省原国资委副主任孔凡太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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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广播
作者:桂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