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崇仁县法院在执行涉营商环境案件中,坚持主动服务、优先执行,及时为经营主体排忧解难。近日,崇仁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被执行人谭某因拖欠申请执行人崇仁县某超市货款元被起诉至法院,年3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调解协议生效后谭某迟迟未给付货款,故申请执行人向崇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同时考虑到直接冻结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