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人民法院作为公职人员,应起好遵纪守法的带头作用,若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强制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及当事人合法权威。近日,崇仁县人民法院采取向公职失信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的方式,倒逼失信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义务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公职人员冷某年因资金困难向申请人杨某借款59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年底还清。到期后,冷某还款2万元,其母亲帮助还款2万元后,杨某多次催促冷某偿还剩余借款,冷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为维护自身权益杨某将冷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冷某偿还杨某本金及利息5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冷某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冷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也多次电话联系冷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冷某均以资金不足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同时,经网络查控系统也未发现冷某名下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后经执行干警调查得知,冷某系抚州某单位的公职人员,于是执行法官向冷某所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对冷某进行约谈惩戒,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文书义务。
该单位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冷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律法规警示教育,责令其尽快到法院履行义务,并全力配合法院工作。经此一事后,冷某也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院要求与杨某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冷某承诺分期履行借款,并于年底全部还清借款。
原标题:《亮剑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司法建议捍卫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