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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强摄影报道:12月9日,新法制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抚州临川区双胞胎畜牧股份有限公司一在建养猪场项目,占用亩集体土地虽经过设施农用地审批,但该地块自公示期满至批复正式下达前,猪场项目已经破土动工建设5个月。
在建养猪场
用地批复下达前项目已开建5个月
据公开信息显示,抚州临川区双胞胎畜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抚州双胞胎公司”)由双胞胎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和抚州市华章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抚州华章公司”)共同出资建立,双胞胎畜牧集团有限公司占股90%,抚州华章公司占股10%。
12月10日,抚州华章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黄平军在受访时称,引发投诉的猪场项目是以抚州华章公司的名义,申报年出栏头生猪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仅用于生猪养殖生产及相关配套设施,“我们只负责申报用地,建设方面全部由抚州双胞胎公司负责”。
根据抚州华章公司与临川区高坪镇东源村二组签订的《农业设施用地协议》显示,该项目用地面积为亩,使用期限为10年,其中在从事农业设施建设时,拟破坏土地亩,规定在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土地复垦。
记者注意到,该项目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公示期为年4月30日至年5月14日。公示期满后,临川区高坪镇政府于5月18日正式作出《关于抚州市华章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头生猪养殖项目设施用地的批复》(下称“用地批复”)。
据了解,在用地批复正式下达前,该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了5个多月,高坪镇政府并未对此作出解释。
破坏林地建房遭投诉
在用地批复中,高坪镇政府要求,严格执行设施用地的用途管制,不得擅自扩大或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
然而,据一份执法文书显示,今年8月,国土卫星遥感拍摄显示抚州双胞胎猪场项目出现非法破坏林地建房行为。
高坪镇政府于8月16日,向抚州华章公司下达《责令停止破坏林地通知书》。
据猪场项目建设施工方江苏卓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卓森”)项目经理仇兆钢介绍,执法文书下达后,黄平军曾就此事与他进行协商,“由于厂房建成无法进行拆除,黄平军提出在厂房旁的道路上进行补种树木。”
为了验证自己的说法,仇兆钢向记者提供了一份8月18日,由江苏卓森与抚州华章公司就补种树木完成绿化要求达成的协议书,高坪镇政府还作为此次协议的见证方。就此,一场补栽树木的绿化作业,在猪场项目的进出场道路上,用时2天紧急完成。
然而,问题不止于此,由于猪场项目地处临川区与崇仁县交界地带,今年10月,崇仁县河上镇国土资源所接到群众反映,养猪场破坏村民土地,违规建房。
12月8日,河上镇国土资源所一刘姓所长告诉记者,经过现场勘查,猪场用地范围内涉嫌占用河上镇集体土地十余亩进行违规建设。
记者在事发地看到,占用河上镇村民集体土地的地块已经建成了一排厂房,目前河上镇国土资源所以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手续为由,责令建设方限期补办手续,如经催告仍逾期不履行,将依法要求建设方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