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本县编制在农村小学(含三定向幼师)的在岗教师(不含巴山二小、巴山三小、巴山四小教师)。
2.外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限崇仁县户籍或就读普通高校(中专)前具有崇仁县户籍或夫妻一方属崇仁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学校专任教学工作。
2.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应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综合学科(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本县教师年龄不限,外县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满5学年(年9月1日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三年计入教学工作经历,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5.近三学年工作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学年指-学年、-学年、-学年)。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5学年的。
(4)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5)在年9月1日至年7月1日期间,不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含未按有关政策规定请假的)。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
选调数量与岗位
(一)选调教师数量
选调教师总数为91人,其中:小学语文33人,小学数学32人,小学英语16人,小学综合学科10人(其中:小学道德与法治2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2人、小学体育2人、小学美术2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
(二)选调教师岗位
中山实验小学(4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2人。
宝水新区小学(34人):小学语文13人,小学数学12人,小学英语3人,小学综合学科6人(其中: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体育1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信息技术1人)。
江重实验小学(4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2人。
黄洲实验小学(13人):小学语文4人,小学数学4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综合学科4人(其中: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体育1人,小学美术1人)。
宝水实验学校(小学部25人):小学语文10人,小学数学10人,小学英语5人。
巴山二小(3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
巴山三小(5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英语1人。
巴山四小(3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
为逐步缓解城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如有借用(交流)教师(限在城区学校任教满5学年,即年9月30日之前借用)入围拟调,则相应增加该学科同等数量选调名额。
选调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外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实行加分。
(一)笔试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总分为分,原则上教育综合知识为50分,学科专业知识为分。“学科专业知识”命题范围为初中、小学阶段。
小学综合学科教师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一项(不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总分为分。
笔试时间各学科均为分钟。
小学选调学科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要达到1:2。若笔试人数与选调学科岗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科时,按1:2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学科岗位选调名额(四舍五入)。
(二)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工作岗位年限加分标准为每任教一学年加0.5分,累计分值不超过5分。
因工作变动跨校任教,计算年限出现未满一学期的不加分。借用教师曾在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服务年限参照加分标准执行。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岗位年限加分,由参加选调教师服务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出具证明材料。若跨乡镇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任教,分别由所在乡镇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
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年8月4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A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除签名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见附件1);
2.《准考证》,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见附件2);
3.《加分证明》,除签名外,其它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见附件3),无加分者不提供;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外县在编在岗教师报名还须另加提供的材料
6.当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任教服务满5学年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7.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大中专入学前为崇仁户籍证明或夫妻一方被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的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调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选调方案),但拟选调教师请示报告上报县政府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入闱选调教师,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的不予递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教师选调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于年8月9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参加选调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且相同学科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六)公示与报批
考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累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其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预调对象(其中小学综合学科按学科划分确定预调对象,例如:小学音乐岗位拟调2名,则预调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2名考生),若预调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服务农村最边远学校时间长者优先;无农村最边远学校服务经历,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分数相同时,则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年至年)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总次数多者优先;优秀总次数相同,增加选调名额一并预调,增调名额的学校岗位由崇仁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对预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选调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调学校,若分数相同,参照上述确定预调对象办法进行,若再出现例外情况,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外县教师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时,应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报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被选调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结合我县实际,按有关政策执行。
来源及公告原文:崇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