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近期,抚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崇仁县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处理情况弄虚作假的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经查,崇仁县人民政府于6月7日收到抚州市政府督查室转办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崇仁县三山乡长仁砖厂废气直排的转办件后,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照要求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6月8日县环保局对长仁砖厂开展执法检查,并依法作出了“立即停产整改”和“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没有对长仁砖厂关停到位的情况下,崇仁县人民政府6月12日第一次上报材料中“目前已关闭停产”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经市环保局指出问题后,6月13日第二次上报材料中“已停止生产,并断水断电”“县环保局将这一情况反馈至信访人,信访人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的内容仍与实际情况不符(于6月14日至15日才对该砖厂实施了断水断电措施;转办件中没有信访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县环保局无法向信访举报人反馈)。抚州市纪委称:此次事件中,暴露出崇仁县相关人员在上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察实情等“假”的作风问题。“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