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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道德模范黄寿孙做法律明白人当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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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礼陂镇普法办主任、法律服务所所长黄寿孙,退休十多年来,仍然奋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为百姓,分忧解难,依法调解,调顺民心,其带领调解室成员调出了和谐一片天,为政府与百姓架起了“连心桥”。

近日,记者走进崇仁县礼陂镇黄寿孙工作室时,大厅内两排分别坐满了参加此次宅基地纠纷调解的村民,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黄寿孙正耐心地为村民解决矛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黄寿孙利用法律知识,解答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而非个人所有,普及村民法律知识。

可双方不理解,认为宅基地界限不合理,土地大家都可以用,不能吃亏。黄寿孙想再换个方法,从邻友互助,远亲不如近邻上给他们做工作,结合法律知识的耐心解答,让他们合理的让步,达成一致。最终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和解。

崇仁县礼陂镇普法办主任法律服务所所长黄寿孙/p>

人民调解工作是当今法治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也是任何单位、任何组织不可替代的工作,它可以省财、省时、省力、省人,而且见效快,群众也能接受,效果非常显著。

为破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年,崇仁县礼陂镇司法所率先探索农村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黄寿孙组织村民和村干部进行“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积极引导村民依法维权,将法治理念渗透到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

崇仁骨干“法律明白人”吴忠华/p>

自我们礼陂镇开展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以来,我们这里的老百姓逐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

黄寿孙始终坚定信念,热情服务,不忘初心,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成为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找到的法律明白人。30多年来,他经手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率达%,开展法制讲座场次,受教育群众20多万人次,帮助群众和企业挽回损失多万元。

被誉为“群众的老母舅”和我省“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乡村普法行动的探索者和实践者。并先后荣获“中国好人榜”“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道德模范”等各级荣誉70多次。

作者/来源:纯净资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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