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要求,依照文化和旅游部*组工作部署,广泛发掘、培育一批优秀“乡村网红”人才,打造可持续的“乡村网红”IP,引领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5G新媒体平台“央视频”合作,联合各省共同实施年“乡村网红”培育计划。
一、活动主题
培育乡村网红,助力乡村振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视听新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民协乡村文化志愿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群艺)馆
官方平台:央视频、国家公共文化云
支持平台:快手等
三、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周期为年2月至10月,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广泛征集阶段(2—4月)。从全国文化馆系统及全网征集乡村网红(年已报名选手可同步纳入本次征集),并综合选出前20位人气乡村网红。
(二)乡村网红成长阶段(4—6月)。以“月亮粑粑云歌会”为主题,通过网友与嘉宾助力,选出8位学员进入下一轮活动。
(三)命题短视频拍摄阶段(6—7月)。以“额滴老噶我骄傲”为主题,拍摄命题短视频《我和我的家乡》,综合网友助力与嘉宾意见,选出4位学员进入下一轮活动。
(四)直播带货阶段(8—10月)。在“农民丰收节”前夕,节目嘉宾带领参与“乡村网红”培育计划的学员乘坐央视频大巴车返回家乡最有名的一条街或者最热闹的集市,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直播推介、带货活动。
四、激励机制
(一)主办单位对积极参加、组织得力的文化馆等有关单位、入选的“乡村网红”及表现突出的文化和旅游志愿者等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激励。
(二)优先推荐入选的“乡村网红”参与直播带货、文化和旅游项目推介与代言,在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重点展示推介有关乡村网红打卡点。
(三)优先推荐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关重点单位和个人参加全国性品牌活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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