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白癜风的中药方 http://pf.39.net/bdfyy/bdflx/160205/4769864.html年6月18日山东省人民*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鲁*土字[]号批准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公顷(关于宁津县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现将山东省人民*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用途:
住宅用地。
二、征地土地位置:
医院南侧
三、被征地村及征地面积
宁城街道办事处仁义生居集体土地0.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该宗地按二级征地区片78万元/公顷元补偿,计补偿费总额70.万元。
2、征地补偿费支付办法及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由财*局拨付到你村村委会,对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地的,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被征收土地承包户2
比例方案分配。
(二)宁津县人民*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由财*局将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委会制定村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应于年6月25日至年7月2日到宁津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宁津县自然资源局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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