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长春城区防指下发关于做好老旧房屋防汛工作通知 [复制链接]

1#

长春城区防指下发《关于做好老旧房屋防汛工作通知》


[导读]2日,长春市城区防汛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老旧房屋防汛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6月1日起重点检查超年限使用的老旧房屋。


    2日,长春市城区防汛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老旧房屋防汛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6月1日起重点检查超年限使用的老旧房屋。


    按照长春市城区防汛指挥部要求,为做好今年老旧房屋防汛工作,市内各区以及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老旧房屋状况,根据汛期老旧房屋事故多发的特点,未雨绸缪,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地加强防汛防灾工作体系建设,增强快速应对暴雨灾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提高老旧房屋防汛工作实效。


    要在上半年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按本通知要求,加大力度,重点检查超年限使用的老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居住房屋、有人员居住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公众聚集场所、校舍、人防工程等老旧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要认真组织,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跟踪督办;暂时不能排险解危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派人死看死守,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降大到暴雨时,要对有人居住的老旧房屋逐栋逐户检查,发现险情及时转移疏散居民。


    要针对大雨过后老旧房屋事故易发的特点,及时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老旧房屋认真复查,对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的老旧房屋安排专人看守,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各城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值班电话(传真机)、电脑等办公信息和络传送系统。主管领导在汛期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手机要保持昼夜开机,确保防汛和抢险救灾应急信息的及时发送和*令畅通。(单立国)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