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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公子买单买单失败案例来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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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义乌赵三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哥公司)

被告:北京阿大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大公司)

被告:阿贰创世(北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贰公司)

嗯,一打二!

货主起诉俩货代公司!

那么,直接上剧情:

义乌三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赔偿损失81.67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哥公司的事实与理由是:

年9月21号原告义乌三哥公司委托阿大公司出口一票货物,该票货物为当年义乌三哥公司的客户为圣诞节准备的特殊应季货物,该票货物信息为件、重量公斤、品名为仿首饰,目的港为比利时布鲁塞尔。

阿大公司收到义乌三哥公司的委托书后,依约安排了航空订舱,并提供了航空公司的运输单号×××,在随后的报关中,因为阿大公司和阿贰公司篡改运单,使得该票货物被海关扣押,致使该票货物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出口,导致义乌三哥公司的客户以义乌三哥公司违约为由拒收货物,并要求义务三哥公司赔偿该货物的原值及其他损失,目前该票货物仍然被海关扣押。

后义乌三哥公司与其客户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义乌三哥公司赔偿了其客户相关损失。

义乌三哥公司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给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并造成了巨大损失,故诉至法院。

法官大人,他们改我单子啊!

我赔了客户几十万啊,这个钱必须他们赔我!

那么,三哥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但是,细品吧,又有点奇怪!

篡改了提单数据?海关扣押

这逻辑上有点奇怪啊!

嗯,不急,咱们继续看下去

看看被告们咋说的

被告阿大公司不服

阿大公司辩称:

第一,义乌三哥公司没有全面客观反映案件事实情况,故意歪曲事实、混淆是非。阿大公司没有参加本案涉诉货物的出口报关,完全是按照义乌三哥公司的指示订舱、修改运单。义乌三哥公司称阿大公司在报关过程中篡改运单纯属歪曲事实。

阿大说这事根本就不是这样的

我们只是个货代,报关我们都没参与

改运单,是我们干的,但是那是你们要求的

我们只是个货代啊!

第二,涉案货物因出口报关申报不实被海关扣押,阿大公司对此没有任何过错。义务三哥公司仅仅委托阿大公司办理涉案货物的订舱、出运手续,并未委托阿大公司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而是自行直接委托其他公司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正是因为义务三哥公司直接委托的出口报关单位没有如实填写出口报关单,导致货物被海关查验后扣押。对此,阿大公司没有任何过错。

哥哥,你是向海关申报不实

跟我们有个半毛线关系?

第三,义乌三哥公司指称的修改运单与货物被海关扣押没有因果关系。在本案中义务三哥公司两次书面指令阿大公司修改运单,阿大公司修改的运单均经原告书面确认,义务三哥公司称阿大公司篡改运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而且阿大公司所修改的运单与实际情况是一致的,与义务三哥公司的货物被海关扣押没有因果关系。

第四,义乌三哥公司和阿大公司签订的航空货物运输及代理协议已经明确约定违约赔偿责任范围,最多不超过应收各种款项的3倍,不包括任何间接损失,而且义务三哥公司所称的损失部分根本没有实际发生,缺乏证据支持,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综上,义乌三哥公司主张阿大公司来承担责任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应该驳回其诉讼请求。

总之,阿大不认可!

阿大认为,三哥你丫申报不实

纯属咎由自取,管我什么毛线事

给我起开!

那么,还有一个被告阿贰呢

又是啥情况?来,看阿贰怎么说

被告阿贰公司辩称:

本案事实为,我单位与原告义乌三哥公司以及被告阿大公司及原告所提及的崇仁县桂翔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形式的约定、文件的交收、信息的传达等),亦未签订关于运输单号×××项下货物的任何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口头及其他即时通讯工具所达成的报关委托协议,更无任何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口头及其他即时通讯工具所达成长期或短期的的代理报关合同及协议。

我单位与原告义乌三哥公司及被告阿大公司相关涉案人员完全不认识。

突然冒出了个崇仁县桂翔公司,根本莫名其妙

案子里后面也没提到,俺胖剑也不知道干啥的

不过我猜阿贰的心理活动如下:

各位别搞笑了好么?

劳资都不认识你们!

还告我,你谁啊?

在此票报关过程中货物被海关查验出单货不符转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时,我单位掌握的真实情况是自然人陈三石属于个人中介,其使用辛集市花花皮业制衣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向海关进行发往俄罗斯,品名为女式防寒上衣,运输单号为×××项下货物的申报。我单位向首都机场海关提交的运输单号×××项下的所有报关文件均由陈三石本人向我单位提供。

根据海关对报关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报关业务要求来说,报关单位是海关与进出口经营单位的沟通桥梁,在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时,报关单位仅能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报关文件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在全部的报关操作过程中,仅能核对委托单位提供的报关单与其他报关文件(运单、发票、合同、装箱单、报关委托书)是否信息一致即单单相符,完全无法获知货物的真实状态,无法完全获知委托单位的真实操作情况,仅仅是单据上核对。

教科书般的解释

各位报关行的同仁划重点啦!

而且在报关业务中委托单位与申报单位(即报关行)之间就某一批货物进出口进行申报时,都应签署报关委托书,即事实上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的形成。本案中,我单位收到的运输单号×××项下的报关委托书及报关文件为自然人陈三石提供的辛集市花花皮业制衣有限公司的品名为女式防寒上衣的文件,即我单位判定,委托关系为辛集花花公司委托我单位就运输单号×××项下货物女式防寒上衣进行申报,物权归辛集市花花皮业制衣有限公司所有。

至于货物实际是什么我单位无法得知,更无法得知原告义乌三哥公司的存在。

同时我单位也与被告阿大公司不存在任何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你们说的是啥我不知道

但是我们报的是辛集市花花皮业制衣有限公司发往俄罗斯的女士防寒上衣

当然,结果很遗憾,你们都知道的

都被人告了呢

然后,阿贰开始补刀了:

更为重要的是从我单位接到自然人陈三石提供的辛集市花花皮业制衣有限公司相关资料至此票货物转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原告义乌三哥公司与我单位,被告阿大公司与我单位均没有通过任何纸质、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口头及其他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过联系,所以原告所提及的我单位与阿大公司对运单进行篡改,实属无稽之言。另外,自然人陈三石并非我公单位员工。同时在此票货物被海关缉私部门暂扣的时候,我单位已经配合海关缉私部门就自然人陈三石的身份予以了证明,同时提交了我单位当年的公司花名册以及人事关系和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海关缉私部门也留有相关的笔录证明,另据原告义乌三哥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表示,原告义乌三哥公司与被告阿大公司就报关业务长期沟通均以自然人陈三石为关键人物。

嗯,我感觉阿贰突然就想拱火,且还挺会的

一浪一浪的拱火,你这个傻子!你告我们干啥啊?你去找陈三石啊!

此案之中,我单位仅是按委托人及委托单位提供的报关单及相关文件,在保证单单相符的情况下合理合法地向海关进行申报,至于单货不符导致货物被海关缉私部门处理,我单位仅能配合海关缉私部门调查处理,事实真相还需要交予海关缉私部门进行经侦处理。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我单位的全部诉讼请求。

嗯,又是教科书的解释

而且,阿贰的辩解让我觉得他们是在

那么法院怎么看呢?法院经审查认为:

针对涉诉运输单号×××项下货物的订舱及报关手续,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首都机场海关缉私局分局提供的出口报关文件能够体现,涉诉运单项下的货物最初由义务三哥公司委托阿大公司办理相应手续,阿大公司于年9月25日出具运单并加盖阿大公司入库章,载明货物品名为仿首饰。

期间,义乌三哥公司工作人员与阿大公司工作人员协商将涉诉运单的项下货物的报关交由案外人陈三石办理,后涉诉运单项下的货物品名修改为服装。

首都机场海关缉私局分局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显示,年9月25日申报的提运单号与涉诉运单号一致,货物名称为女士防寒上衣,经营单位为辛集市花花皮业制衣有限公司,目的国为俄罗斯,且报关单加盖有阿贰公司的报关专用章。

年9月26日,首都机场海关向阿贰公司发出《查验通知书》要求对申报的货物进行查验。经查,涉诉运单项下的实际货物为仿首饰。自此,该批货物被首都机场海关缉私局分局扣押至今。

庭审中,关于涉案货物所涉出口退税问题,义乌三哥公司称涉案仿首饰本不涉及退税,但修改后的运单所涉服装可以办理出口退税,按照报关单载明的服装数量、价值,出口退税预计达10万元左右。

三哥的意思是啥?

修改后海关要以影响退税处理了

本来我这没有退税的,都是你们改成服装的

可是胖剑我就要说了,三哥啊

这个修改你不知情么?明明是你要求的啊!

你跟那个陈三石到底啥关系啊?报关的时候可不是以你的名义报关的啊?

那换句话说你要是不跳出了,海关都不知道有你啥事不是?

那么回头想想,这三哥到底是啥操作呢?

自己的单子,以别人的名义报关了,报的还不是自己的实际品名?

那这不就是买单么?

那这不就是买单失败的典型案例么?

嗯,继续看法院说的:

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本案中,针对有关主体修改运单并导致单、货不一致的行为,各方当事人及案外人陈三石是否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需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如经侦查,能够认定经济犯罪事实成立,那么对本案所涉民事法律关系亦会产生影响,故本案应适用“先刑后民”处理原则。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义乌三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起诉。

法院的意思是是,先别扯了

先去把刑事处理了再说吧

我先移交,你们以后再来

那我们想象一下

这个陈三石这会在干嘛?

为啥三哥不去起诉陈三石?

是不是已经跑路不见了?

还是这个三石都不是真名

人都找不着了?

那啥,天下熙熙--------

今日发布,到此结束!有啥感慨的---

各位胖友,留言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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