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网7月9日披露:两名江西籍男子在漳浦一酒店设赌局出千,被漳浦检方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年1月9日凌晨,周某、缪某(均为江西籍)经事先共谋诈赌,在漳浦县绥安镇星湖唐府酒店房间开设赌局,他们利用事先准备好的特制手机、耳塞、特殊的扑克牌等作弊工具,通过赌博“金花”、“牛牛”的方式诈骗罗某元、陈某元、李某元、姚某元、魏某元,合计人民币元。
年1月24日凌晨1时许,周某再次与罗某约好一起打牌,其独自一人从泉州来到漳浦县星湖唐府酒店房间,利用事先准备好的特制的手机、耳塞、特殊的扑克牌等作弊工具与陈某、罗某和“胖子”三人玩“牛牛”赌博。在诈赌赢得现金余元后,周某感觉对方可能已知道其在诈赌,害怕被抓住,自己关掉诈赌软件继续跟他们三人玩“牛牛”赌博,至次日凌晨赌局结束,被罗某等人指出其“出老千”后,将其所赢的余元现金及自己的本金余元退还给罗某等人。
▲网络资料图
随后,缪某于年2月23日向江西生崇仁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年2月28日,周某、缪某分别主动退还罗某、陈某、李某、姚某、魏某等人人民币元、元、元、元、元,取得书面谅解。
检方认为,周某、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诈赌软件等作弊工具与他们赌博,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属共同犯罪,均是主犯。鉴于两人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缪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中国检察网